深圳银保监局关于上海银行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开业的批复
原标题: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:深圳
深银保监复〔2022〕75号
上海银行:
你行《上海银行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开业的请示》(上银〔2021〕497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(简称:上海银行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)开业,核发《金融许可证》。
二、核定该分行业务范围为: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,并由你总行授权的业务。
三、核定营业地址为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元路中安视金融科技广场1栋1楼。
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领取《金融许可证》,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,领取营业执照。在市场监督、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,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。
分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。未能按期开业的,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。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,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。
分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,本批复失效,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,收回《金融许可证》,并予以公告。
深圳银保监局
2022年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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